来源:BB贝博APP体育 发布时间:2024-03-16 14:20:58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特别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破坏和谐稳定,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工作中,检察机关集思广益,能动履职,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解消费者烦忧。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编辑部推出一组特别报道,敬请关注。
3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举办“科学保健,健康生活”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真实案例,让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检察履职过程,为下一步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右图为检察官向群众展示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样品。本报通讯员陈杰陈鹏飞周悦摄
拉上老乡,刘某等人把低档散装酒包装成“牛栏山陈酿”,在短短8个多月里,销售近两万箱,销售额329万余元。日前,由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南京铁检院)提起公诉的假冒“牛栏山”品牌二锅头的制售假酒案一审有果:刘某等4人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七个月不等刑罚,其中刘某被判处罚金250万元。
今年25岁的刘某高中毕业后,曾在广州和北京多地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几位做假冒“牛栏山”二锅头的朋友,从他们那学会了假酒的制作流程和方法。
为了像朋友们一样“赚大钱”,2021年3月,刘某到其父母的居住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某村租了一间位置偏僻的民房,并在四周安装了多个监控摄像头。他买来设备,从当地的小酒厂购买一块多钱一斤的散装白酒,灌装进假冒的“牛栏山陈酿”玻璃酒瓶,用贴标机贴上假冒的“牛栏山陈酿”标贴,再进行封口、装箱,然后对外销售,这样下来,他制造一瓶假冒的“牛栏山陈酿”,成本在3元左右。市面上“牛栏山陈酿”正品价在15元左右,刘某的假酒对外只卖六七块钱,如此低价吸引了大量客户,刘某的假酒销路迅速扩大。
随着业务量一直增长,刘某又陆续找来戚某等几个老乡合伙干,从灌装、封盖贴标到装箱、运输送货,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就这样,刘某从一个打工仔摇身一变成了生产假酒的“老板”。
2021年6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向栖霞区的建筑工地批发假冒“牛栏山”二锅头。
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该批假酒来自于刘某的假酒生产作坊。经过周密侦查,同年11月,公安机关将刘某等人人赃并获。后4人均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查明,刘某将自己生产的假冒“牛栏山陈酿”销售给南京的时某、单某等人(另案处理),销售金额42万余元。2022年8月22日,公安机关将刘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移送南京铁检院审查起诉。
“不就是往南京卖假酒这点事儿嘛,一共就42万元,我认罪,我认罪。”承办检察官提审刘某时,刘某认罪的态度特别好。
但检察官审查后发现,根据刘某的犯罪时间跨度、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以及公安机关在刘某位于武汉的民房中查扣原料酒的数量等推算,其假酒的销售金额应当远远不止42万元。
经过反复仔细审查,检察官注意到在查扣的物品中有一个不起眼的笔记本。笔记本牛皮纸封面、A5大小,上面记录了诸如“27号A3×300×38南京送货清”“4号AS57×500龙发江西清”等字样。“这组字符会不会是刘某的假酒销售真实流水记录?”
根据笔记本中的线索,检察官将刘某使用的几个不同微信、支付宝账户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和物流发货记录,按照时间顺序与每条字符逐一比对。423笔密密麻麻的交易记录显示,刘某等人的假酒不仅销往了南京,还同时销往了辽宁、广东、山东等多地,销售量近2万箱20余万瓶,犯罪金额高达329万余元。
检察官再次提审刘某:“你该不会是有一个用于记账的笔记本?”“是有个笔记本,那都是瞎记的……”刘某似乎漫不经心。“这个笔记本我们已详细核查过了,根据笔记本记载,你的销售金额有329万余元。这是证据材料,你看看!”刘某顿时慌了神,“卖到南京的货我认,其他的我都不认……我也不用看。”
在提审刘某同案犯时,检察官还发现,跟着刘某一起做假酒的这些“工人”都是刘某的老乡,在取保候审期间,刘某已通过隐晦的方式提醒他们“不要多说”。这已涉嫌串供,极度影响办案!且刘某的犯罪金额已追加至329万余元,相比公安机关移送审核检查起诉时认定的42万元,刘某的行为已经属于情节很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检察官决定对刘某依法逮捕。
检察官第三次提审刘某时,刘某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检察官将证实刘某423笔交易事实的证据一一向他出示,并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刘某一直拒绝直面案件证据。刘某委托的辩护律师也劝他认罪认罚,但刘某依然拒绝。
2022年10月,南京铁检院依法将刘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对刘某提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今年1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当423条交易记录以及所有相关证据在法庭上再次呈现在刘某眼前时,刘某心理防线倒塌,当庭表示:“我没有想到你们真的能把我销售的所有假酒都查清,我认罪。”检察官对刘某认罪认罚当庭表示认可,并依法提出了适度从宽的量刑建议。
最终,主犯刘某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0万元,其他同案被告人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之前买的是‘毒胶囊’,更不用说领赔偿金了……”“3·15”前夕,领到消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的杨女士对打来电话回访的浙江省松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经查,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何某、魏某等人生产、销售含成分的减肥胶囊,致使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全国多地市场,销售金额76.5万余元。
2021年上半年,松阳县检察院就该案陆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控何某、魏某等5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共同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765万余元。2021年下半年,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何某、魏某等5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对十倍惩罚性赔偿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判决生效后,目前,其中300余万元损害赔偿金已执行到位。
赔偿金执行到位后,该怎样安排?是直接上缴国库,存入公益诉讼专用账户还是发放给受害的消费者?
由于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金如何管理使用目前没有有关规定法律予以明确,松阳县检察院专题研究论证后认为,不同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赔偿款等基于国家所有权和纯社会公益被侵权的求偿权本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既包含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公益,也包含受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私益,在平衡公益与私益之间,首先要尽量维护受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对受害消费者的权益补偿、救济功能。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惠及消费者机制,2021年10月,松阳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制定《松阳县食品消费类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设立赔偿金管理机制,并在该《办法》中确定以公告方式督促消费者提出参与分配赔偿款的请求程序,公告期内没有提出分配请求的消费者,仍旧能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参与分配请求,鼓励受害消费者积极申请参与分配,确保将众多消费者权益置于优先地位。《办法》还规定,若赔偿金仍有结余,则用于公益。
同年11月29日,松阳县检察院就该案赔偿金通过媒体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督促涉案消费者及时向松阳消保委提出参与分配赔偿金请求。
然而,公告发布后,仅有两名受害消费者提出参与分配赔偿金请求。因这两名消费者均系经过诉讼确认,依据生效裁判文书申请分配,松阳县检察院向二人发放了第一批赔偿金。
考虑到涉案减肥胶囊大多利用互联网销售,受害消费者分散在全国各地,为最大限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松阳县检察院又通过消保委联系、提醒受害消费者申请参与赔偿金分配。不过,在消保委联系到的浙江省内的59名受害消费者中,经工作人员详细阐明情况,仅有17人提交申请。该院对这些消费者逐一制作调查笔录,经审查核实,其中10人能够认定为该案的受害消费者。
今年2月,松阳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召开惩罚性赔偿金发放消费者案情研判会,最终包括杨女士在内的10人进入第二批惩罚性赔偿金发放消费者名单。截至3月10日,两批共1.7万余元损害赔偿金均已发放到位。
松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将继续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创新探索惩罚性赔偿金的管理与使用,努力做好消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处置“后半篇文章”。“根据《办法》,2024年12月29日前,该案的受害消费者均可提出申请,希望该案其他的受害消费者能积极申请参与分配。”办案检察官说,该笔赔偿金赔偿受害消费者后的结余,将用于公益。
本报讯(通讯员潘志凡蒋芸芬)牙齿不仅关乎健康,还影响颜值。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牙齿健康和美观的需求,在未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未获品牌授权的情况下,以某国际牙科材料品牌的名义制作、销售牙齿贴面。日前,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3月,徐某和3个朋友成立了一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虽然公司尚且还没有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但几个股东却很快招兵买马、采购设备和原材料、定制外包装并投入生产。不同于其他公司,该公司定制的包装盒、包装袋和客户卡上并没有印上其品牌名称,取而代之的则是某国际牙科材料品牌的标志。
公开资料显示,该国际大品牌是世界牙科业巨头之一。但当检察官向该品牌中国分公司工作人员核实情况时被告知,该品牌在中国只销售口腔耗材、辅料及原材料,并不生产、销售成品牙齿贴面。
据了解,牙齿贴面需要客户寄来牙齿模型后专门定制,市面上所说的该国际大品牌牙齿贴面,是指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企业购买该品牌原材料后按照每个客户牙齿模型自行加工而成的产品,而这一加工成果则不可贴上该品牌标志、以该品牌名义销售。
“我们把生产加工的牙齿贴面装入专门定制的假冒包装盒后,再带领各自销售团队通过网店、朋友圈等渠道推广、销售。”徐某交代,他们对接的客户以国内各地的美容院为主,销售价格比市场价便宜许多。
经审查,4个股东对公司加工假冒名牌牙齿贴面并对外出售的行为均明知,且在盈利后按股份比例分红,可以认定假冒名牌牙齿贴面的行为系该公司的单位意志。经查,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间,该公司共计销售金额30余万元,其中徐某销售额约25万元。
经松江区检察院对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徐某经营的公司处罚金15万元。该公司其他涉案人员的犯罪情况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办案过程中,我们在梳理徐某的销售记录时发现,云南昆明一家正在经营且有一定规模的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曾多次从徐某处进货。”办案检察官表示,这一行为不仅影响企业形象,也易催生医疗健康安全风险隐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征询当地检察院意见后,松江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敦促其完善医美用材采购渠道审查机制,严格把控供应商选择,防范侵权假冒产品的采购风险,确保医美服务质量;对于已发生的假冒产品采购、使用情况,应及时主动联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妥善处理纠纷,避免发生假冒侵权产品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情况。日前,该公司回函表示已积极开展整改。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通讯员朱兴娟)3月13日,在山东省惠民县,拿到退款的办卡消费者李某等人向办案检察官、法官道谢。
2022年6月27日,陈某开了一家龙虾烧烤店,以每张36元的价格对外销售预付卡。烧烤店只经营了几个月,便于当年年底停止营业,致使之前售出的预付卡没办法使用。李某等43人多次找陈某协商退款事宜,陈某以很多理由拒绝退款。无奈之下,他们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求助。县为民服务中心依据与惠民县检察院会签的《“检察+12345热线”诉求对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将该线索移送至该院,同时,又将情况反馈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接到线索后,办案检察官马上与市场监管局对接,并展开调查。经了解,这种预付卡式消费涉及健身养生、美容美发、教育培训、餐饮等行业,面值从几十元到几万元不等。
“虽然具体到每个消费者身上的损失并不多,但该案具有涉众性。又因交易习惯、维权意识不同,很少有人在消费时索要和保存凭证。如果出现纠纷,存在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很多消费者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办案检察官说。
针对预付卡消费纠纷具有的群体性、频发性以及维权难度高的情况,惠民县检察院决定发挥民事支持起诉灵活性、先导性、及时性的优势,支持李某等43位消费者起诉。
为有效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讼累,办案检察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助当事人调查取证、查找涉案当事人信息、完善诉讼材料,并协调法律援助律师,提起诉讼,完成网上立案程序。考虑到这类纠纷单个诉讼标的额小、总体数额大、原告人数不确定和扩散性的特点,检察官积极与法官沟通,商定以“代表人诉讼”方式审理,方便其他消费者加入诉讼。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在法院主持、检察院支持起诉、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下,经过充分释法说理、权衡利弊,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陈某当庭支付了2000余元。李某等人讨到了想要的“说法”。
记者了解到,惠民县检察院将以此案为契机,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对预付卡消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件协助办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以更实的举措促进群体性消费纠纷依法解决,切实发挥社会治理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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